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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眼皮整形手术案例,双眼皮整形手术案例图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双眼皮整形手术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双眼皮整形手术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26岁女子割双眼皮,不幸丧命手术台,医院说是麻醉过量,需负什么样责任?

随语: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盲目整容有风险,选择一定要谨慎!

双眼皮整形手术案例,双眼皮整形手术案例图片

事件始末

3月17日,25岁的东莞人婷婷(化名)来到“深圳天美医疗美容医院”做隆胸及开眼角手术,不料在隆胸手术过程中出现呼吸心跳异常,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涉事医疗机构表示会承担全部责任。南山区卫生监督所表示,已经对患者死亡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但明确死因须由司法鉴定做出。

首先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难过,就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但是首先我想对这位女孩说的是,整容手术和其他外科手术一样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差错。医学上,整容次数是不能太多次太频繁的,否则会损坏脸部神经,留下不可逆的创伤。大部分手术失败的案例都是很难再次补救的,所以在手术之前,请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正常情况下,整容手术对于面部的改变都是有一个保质期的,过了这个保质期,脸部就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例如假体移位,面部僵硬,神经坏死等。很多人为了贪图小便宜,选择了一些没有医疗执照的美容院或小诊所接受手术,殊不知它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整容行业的管理

这则新闻让我想起了无数有关整容行业的负面报导,像什么《“整容师”用鸡腿练手,3天速成割双眼皮!《这女子学整容,培训两天就上岗。给朋友打破尿酸致眼瞎!》等等,确实我国缺少较为专业的整形领域的法律法规,市场上缺少统一的规范,极易让非法整形培训班、非法行医钻空子,个人认为,美容整形行业乱象,不仅阻碍了医疗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巨大的威胁。而这次为女孩整容的整容师,十有八九就是培训了几天就上岗的“冒牌货”,才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希望有关部门能把他绳之以法,也算为民除害了。

求美者应具有辨别虚假宣传的基本能力,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一定要找正规的具有行医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者是医疗美容门诊、诊所;医疗美容微整形的操作者,一定要具有行医资格;注射的医疗美容产品,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获得。

不知道各位看官们是怎么看待这些“冒牌货”整容师的呢?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让更多人看到您的观点,谢谢!

医院全责!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美容还是去正规的医院做比较好,安全。

1、事件梳理

该女子不是第一次做美容手术,以前就在这所医院做过隆胸手术。事故发生的当天上午,该女子前来就医,在下午两点多医院打来打电话说是,患者情况不稳定,家属要求转院,医生却没有叫救护车。直到下午五点,家属才见到尸体。医院方面承认是自己麻醉过量,承担全部责任。

2、家属纠结在哪儿?

应该是在两方面纠结:在知道患者情况不稳定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叫救护车,家属怀疑患者是在下午两点多就去世了;医院的监控没有了。虽然医院承认了是自己的全部责任,但是中间消失的两个多小时,医生干了什么事情,我们不得而知。医院说是麻醉过量。对于一所合法的,医生都有资质的情况下,这种说法难以服众。而且据报道,女子的手术都没有完成。这更加让人怀疑医院所说的。

并不是说,我们去医院看病,一出事儿了,就找医院的麻烦,先不要定性。单从这件医疗事故来看,虽然患者术前签署了手术同意书,但是“麻醉过量”这种医疗事故,患者应该承担的吗?这可以说成是故意杀人了吧。一个经常做手术的没有医院,会发生这种事情,太不可思议。

还是那句话,美容手术不是不可以做,但是希望去正规的合法的大医院去做,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考虑。

谢谢!

既然调不出监控视频,还是分情况来看,刑事和民事责任。

一、关于刑事责任

二、关于民事责任

一、证件调查

首先要求该医院属于正规医院,有国家机关颁发的相关执业许可证,并且还要求该麻醉医师具有国家执业证书。

如果以上两点不具备,肯定入刑。因为医生是专业性很强的职业,明知预见到水平不足却还是治疗,则对病人的生死持放任态度,属于故意,因此可能承担故意杀人罪罪名。

二、关系调查

案件中我们可以搜集证据用以证明双方并无直接关系或者麻醉师具有作案动机,比如调查双方最近的见面情况,家庭背景的关系之类。证明双方关系主要是为了解决是否医师属于故意行为。

如果证明双方又关系切有矛盾,而又有作案动机,可能属于故意行为,但也不完全,必须结合其他证据。

三、药品过量过失还是意外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在整容过程中上丧命于手术台,实在是令人痛心。

双眼皮手术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手术了,这都能出人命了可想而知,这家整容医院医生的从医资格证是不是有问题。

如此麻痹大意的医院,为何没有被查封?非常多的疑问有待解答!

但是在医院出事,确很难维权,可能是店大欺客!赔钱可能就是最好的结果,想要让医生受到法律制裁,有点难。因为现在动手术都有签协议的,这个协议是为医院自己规避责任而真准备的!

医院赔钱,那是医院出于人道主义,不赔钱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顶多就把医生开除了,消消舆论的压力。

很多人都是死于手术台上,但是又有几个医生受到惩罚了呢?想想就知道了,所以劝告那些想要整容的人,脸蛋是父母给的,自己整容,对得起自己的父母吗?你现在因为整容,把命搭上了,更加对得起自己的父母吗?

人体本身是一部比较精密的机器,不适合做任何手术,比如整形整容,抽脂,近视切割,割双眼皮,器官移植,脸部打玻尿酸等这些都会造成后遗症,一旦出意外后悔都没有机会都是致命的,所以这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改变思维就能避免灾难的发生。曾经有一个女孩化了一千六百万前后整容上百次,最后把自己整得无脸见人无脸出门,天天呆在家里;还有些女孩化高价到韩国去整容,越整越难看,并且维权无门,人家根本不理你,然后到电视台去维权讨说法,没用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整容有风险请避免此类风险的发生。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通过整容得到的美是临时的,不是长久的,相由心生,心灵美人才会变得漂亮,这种美是由内而外的是长久的,所以我们只要改变思维做个受人尊敬的人你一定很美,根本用不着冒着风险到医院去做整容手术并且化费大量的财物,做女儿的要孝敬自己的父母,整容就是对自己的长相不满意不尊敬父母的表现,实际上不是你长的难看是你心不善。

象这种割双眼皮导致死亡的事医院负责的,人都死了赔你钱有什么用,这个事是不是自己造成的,好好的可以做人何必自己为难自己。由于整容出事太多了,爱美的女性请你提高认知不要人云亦云没有主见,自己的生命不要掌握在别人手里。

另外作为父母也不要溺爱自己的女儿,不要女儿想干什么就依她干什么,是非对错要分清不然的结果是不但丢了钱而且丢了女儿,关爱生命从自己做起 ,教育好子女从你我做起,不要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双眼皮整形手术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双眼皮整形手术案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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