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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医生私处整形失败,整形医生故意做坏手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可恨医生私处整形失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可恨医生私处整形失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女性被强奸无法挣脱时,第一时间该怎么办?

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时,第一时间最好的做法绝不是大喊“救命”!

可恨医生私处整形失败,整形医生故意做坏手术

要记住此时此刻最重要的是保命。贞节与性命相比,微不足道。所以分为两种情况:

当处在荒郊野岭时,一定要顺从,装出一副很乐意的样子,便挑明自己有妇科病,要求对方戴套。这时候千万别激怒对方,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能够干强奸的事的男人,多半是没脑子的,很好骗,三言两语,让对方放下杀心。完事还要不忘夸对方一番,以增加自己全身而退的筹码,但一定要记住对方相貌特征,逃到安全区域后报警。

在封闭的场所,如酒店房间之类的。很多人认为这时候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其实你极力反抗的话,这类暴徒很可能会选择撕票。强奸犯本身就是亡命之徒,能活到什么时候,他们就逍遥到什么时候,能在走之前带走一人,他们可能会认为这是赚了。这样的人,我认为除了顺从,几乎没有别的法子了,除非你能够得着钝器之类的,将其一击倒下。

预防胜于救灾!

罪魁祸首多半是女性穿着打扮太过花枝招展。这是要不得的,尤其是长相漂亮的女孩子单独出门,大白天都会引来极高的回头率,更何况是夜黑风高的晚上?

一、除非工作需要,建议素颜出门。有些女孩化了妆出门,性感程度加了好几倍,她们虚荣心爆棚,出门正是为了吸引回头率。

二、穿防狼丝袜,市面上有很多款这样的丝袜,穿着感觉大腿上全是浓密的腿毛,保证让强奸犯看到你兴趣全无。

其实,长相真的不需要太美,比起漂亮,我宁愿长得安全一些。

穿出去一定安全

好多年以前,我认识的一个女性,已婚,生了儿女,她当时应该三十岁左右,她去乡下的娘家的半道中,在玉米地里,被陌生人强奸了。

当然我也是道听途说。

当时她应该是反抗了的,但她长得太瘦小了,所以未能反抗成功,才导致被强。

她仓惶逃窜跑向娘家时,第一时间告诉了爸爸妈妈,她爸爸妈妈又打电话通知了她老公,在几个人的陪同下去报了警。

在警察的询问下,胆小如鼠的她,哭哭啼啼地却说不清强奸犯的真实面貌及其显著特征,最后不了了之了。

事后,这个女人的老公及婆婆,都看她不起,觉得她不但丟了自己的人,也丟了老公及婆家人的脸面,还惹得周围的人,对她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她竟一时受不了这风言风语,抑郁了好长时间。

直到现在,她老公都不爱见她,两人早已分房睡好多年,甚至她老公在外面还有相好的。

而她呢?一个人孤独寂寞地过着自己卑微的生活,谁都不待见她。

在我看来,就单单说这个女人,她被强奸,由于自己势单力薄,无法挣脱后,事实即然已经形成,我建议第一时间应该报警,但是报警的前提必须有充分证据:

①认出强奸者面貌的鲜明特征。

作为一名女生,在两性关系中本身就处于弱势群体,并且在中国女性清白大于一切的传统文化下,看到这样的问题心里非常的难受。当女性被强奸已经拼尽全力自救挣扎且无法挣脱时,第一时间应该做的是保命,并且尽量把对自己的伤害降到最低,包括对方是否有性病或者是其他的传染病等,都要降到最低;保持头脑的冷静,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有利条件进行自救,如果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利用,一定要牢记对方的容貌或者是显著特点;生命大于一切,作为女性,不仅是自己,还是父母的女儿,如果有孩子,还是孩子的妈妈,至于自己的伴侣,他肯定是难以接受,这件事情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也是一次巨大的伤害,作为家庭的成员,应该是齐心协力一起度过难关。

可能是我太理想主义了........

可能我的回答比较偏激,会引起部分女性朋友的反感。

我尝试着站在一个男性犯罪行为实施人的角度去分析他的心理。

首先一个男人要强奸一个女人肯定是为了发泄兽欲,很多强奸过程中导致的2次伤害或者奸杀行为大多是因为受害人在被侵犯过程中的暴力反抗或言语威胁(比如宁死不从、威胁报警之类的)。我可以明确告诉女性朋友们,如果你在荒郊野岭或独居环境下被强奸无法及时呼救时且明显反抗不了对方时,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请你顺从对方 让对方感觉到不被拒绝,对方最起码不会起杀心,你甚至可以更好地配合对方尽快完成性行为,让对方尽快完事之后离开你。事后请注意保留犯罪证据,确保安全后尽快联系身边的家人或朋友,一起去派出所报警。

很多人可能会说自己做不到配合对方,这个也正常 一个普通女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怕是吓得半死,怎么能做到这么冷静和理智呢?我让你想想可能的最坏结果,那就是被奸杀!而且犯罪份子可能因为你的死而导致死无对证没有证据,警察无法办案 坏人无法落网,继续逍遥法外。一具冰冷的尸体被埋在一个永远没人能找到的野外,相比下这样的后果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强奸犯得到了满足且没有被拒绝而且很配合地完成,我相信他一般会比较放心的离开。但是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女性无法挣脱时被强奸,第一时间该怎么办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递套装死”!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既然是无法挣脱,事实会发生,那么只能面对,保全生命。

贞洁对于女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自古以来都非常注重这一点。尤其在过去为了保持女人的贞洁,有时被强奸时会闹腾的生不如死,有的上吊,有的跳井跳河,最后生命也搭上了。

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不理智的,自己受到了伤害而让犯罪分子又逍遥法外,所以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既然事实已经发生了,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让犯罪分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一位女性面临着被强奸是无法挣脱,比如说在荒野里,比如说独自在家里,即便是有挣扎呼救的情况下,也不能逃脱被强奸的厄运,那么只能去面对。

首先要进行配合这个男人的需求,要求保护好自己,找一个避孕套。这样弱小的请求的话,男方会给予满足的。毕竟这个男人已经让生理欲望占有了自己的头脑,总感觉这次能够成功沾沾自喜,更何况女方又进行配合。

在找避孕套的过程当中,如果能找到逃跑的方式,解救的方式,这是最好不过的。例如进行说服,如果南方能够听从,停止违法行为,那是最好不过了。

如果就是难逃厄运,那么就好好地配合一下,保住性命是最主要的。这种现象就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在这种犯罪的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剩下的一切都交给法律。

当女性遭遇强奸时,与其强力反抗,还不如“递套保命”往往这种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了。

要是女性在生活中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想着通过反抗的形式,让对方停止对自己的侵害,你要记住,你一个女人往往都是没有一个男的劲大。

从反抗的角度来看的话,你是很难从强暴中挣脱掉的。因为你越是挣脱,越能激起男性的占有欲。这样是对你很不利的。可能在强烈的反抗之中还会激起男性的杀心。

我们就通过一个实际的案例,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吧。

你都见过哪些很有趣的病历(例)?

上世纪70年代,车间里一个刚上班不久女徒工从卫生所回来,对我说:“班长,我今天病了,大夫开了诊断书让休息一天。”说罢她把诊断书交到我桌子上,进更衣室换衣服去了。

一会儿等她换完衣服出来,几个女青工过来围住了她,问她得了什么病?她显得非常坦然,大声对她们几个嚷道:“没事,小病,是阴道炎!大夫说吃了药明天就能好。”

我吃了一惊,低头看那诊断书时,只见上面分明写的是“咽道炎”三个字。文革中的中学毕业生文化上实际赶不上小学生,她们不识那个“咽”字,只是根据偏旁来猜读。更要命的是,“阴道”

这个人体器官名词还从未有人正式读过写过,讲到它时人们都是用脏话土语代之,所以这些年轻的姑娘们当然都不知道。直到一个中年女工把她拉到一边,对她悄悄耳语了一番,她立刻胀红了脸,羞臊地赶紧跑了出去。

  • 你都见过那些很有趣的病历(例)

我们一个邻居,六七十年代家里都穷,孩子又多,吃饭都分份儿。

  • 他们一家有五个孩子,还都是女孩。一种重男轻女的思念作怪,非想要个男孩,后来有了计划生育,他老婆做了绝育,不能再生啦。
  • 正好有家男孩多又生了一个,他就好说歹说把人家的男孩要来了。他们一家尤其是男主人对男孩格外的喜欢和疼爱。总是把家里的唯一好吃的东西留给他吃,属于偏爱。

有一次午饭,他们家的一个亲戚送给几个羊蹄子,一家欢欢喜喜围坐一起吃饭,闻到了羊蹄子味,都快流口水了,最小的女孩子五岁了,也拿着筷子想扒拉点羊蹄子肉吃,扒拉来扒拉去,好容易夹住一小块,想要放嘴里时,被他父亲在头顶上抽了一筷子。放下,谁让你吃了。父亲太狠了吧。

打那以后,有时就抽起了风,四肢不受控制,翻白眼,有时还吐白沫。这孩子多可怜,为父的后悔已晚了。

再大以后,帮家里烧火做饭,一次她在灶坑往灶台添柴,突然发作,差点把家给着了火。幸会她母亲刚回来,免遭不测。

再大以后,总算有个男人(不太精)和她结婚啦,后来还生了个孩子。

一次她上街买菜回家,在半路上发病摔倒在马路丫子,鲜血满脸,送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没能挽救过来。

  • 她父母亲只能白发人送黑发人,后来人们说是叫什么羊格儿风病。
  • 这倒让我想起了父亲,他在农村生产队放牛,有一种农村叫转转病的牛和她症状相似,父亲有个绝技在牛肩胛的一个啥部位(不祥啦)用锥子猛刺一下,就能扎好了。

她的那个病肯定也是把那个神经碰坏了,也许好医生能给她看好了。只是太晚了。

1、秋衣穿反了。

2、

前几年实习的时候碰到的一个病人。

曼陀罗花泡酒用来外擦的,擦的时候酒瘾犯了,没忍住就偷喝了几口。

结果就被麻翻了,重症监护室躺了好几天。

3、

一个55岁产妇,家里有矿,没开玩笑,是真的有矿,就是想生男孩,G12P2(怀12个生2个),终于怀了男孩,剖宫产,手术当天,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在手术室门口挥着手对她说,姥姥加油啊!给我生个漂亮舅舅!………

好多年前,有一天,我的上司,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回宿舍了。

当年这个上司是集团从外地调过来的,在本地公司给提供了宿舍。

等到下午的时候,我想起这事来,就给他打电话,想问问身体怎么样了,需不需要去医院什么的。

结果打了半天也没有人接。然后我有点担心,就叫办公室的一个男孩子去宿舍看看有什么情况。

然后过了很久男孩子才回来。我问怎么样了,男孩子只说没啥事了,具体病情死活不说。

后来我威逼利诱的,他才红着脸说,他回宿舍以后,看到屋里好多血,人都要吓坏了。

然后再看到床上躺着的领导,身上也是血,叫也叫不醒,人都晕过去了。

吓得他立刻打电话报警了。等警察来了以后检查了半天,又叫救护车把人送医院。

最后才知道,原来这位上司一开始的时候,去了一家小诊所,或者是一家小医院做包皮手术,不知道是手术没做好还是他自己弄出了什么问题,然后就是出了好多血,止不住了。

可能他是刚来本地,对员工也不熟悉。又不好意思跟我说,想自己挺一挺,没想到没挺过来就晕了。

我亲身经历的。

其一,是一位大爷60多岁,阴茎海绵体断裂,血肿,追究其原因,大爷就是不说,没办法入院主诉就写的:

卧床中不明原因阴茎海绵体断裂2小时。

其二,一位30多岁的青年人,因包皮过长,在家自行行包皮环切术,他以为包皮就是一层,切了压迫止血就好,不过等他切开了之后就发现了包皮分两层,切开了居然还需要缝,可惜他不会………入院主诉:

自行切割包皮并出血1小时。

其三,一位50岁左右的中年男性,因为存在尿道狭窄曾于我院用金属扩张棒进行尿道扩张。经历过一次后觉得挺简单,自己回家模仿医院自制尿道扩张棒,一次酒后排尿困难,自己卧床行尿道扩张,将金属棒置入尿道后睡着了,早上剧烈腹痛,发现尿道棒不见了,来院拍片发现尿道棒全部进入尿道并刺破膀胱。主诉:

自行尿道扩张后下腹痛8小时。

前段时间有个包皮术后15天的来医院找我,就是那种用吻合器钉子订起来的那种,我以为他是来复查的,结果告诉我他做完手术手术后还是硬不起来。

我低头看了一下他包皮上还未脱落干净的钉子,真是为他捏了一把冷汗!

上世纪七十年代农村每年每个男劳力都有至少48天的义务工,基本都是挖河清淤撅沟,有地区组织的有县级的有公社级的,一个大队叫一个连一个公社叫一个营一个县叫一个团,社员都是撅地屋子扎帐篷生活,连部是一个公社干部当营长领导一个赤脚医生一个供销社的和几个水利施工员。好像是76年吧一个民工尿尿困难憋的受不了,晚上自己弄了一段包皮线抽出里面的铜丝来插进尿道导尿,结果摆弄肿了疼的嗷嗷的,我们才发现了用马车送到县医院。营长晚上开会拿这事当典型大训一顿。

你所听过的最令你感到吃惊的杀人犯有多变态?

这起案件的杀人犯绝对就是个变态!被称为香港纸盒藏尸案件,1974年发生的,16岁被割双乳惨死街头!

看见这个说法,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凶手是凌辱16岁少女,然后杀人毁尸?

其实,大家都猜错了,如果真的是那样,就称不上最变态了,顶多就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而已,最变态的地方在于:16岁少女并未遭受过任何凌辱,凶手单纯就是为了杀人的快感而犯案!

这才是静思极恐的地方:不图财、不图色,也不会因为对方是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动恻隐之心,手段更是残忍到令人发指,从犯罪心理学来讲,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下面,我来还原一下,案件的经过。

案件发生在1974年12月16日,在当天下午五点半,16岁的女学生卞玉英离家外出,然后在六点半左右,在喧哗的接头,卞玉英致电同学陈彬彬,相约跑马地电车站见面,但陈彬彬到达后不见其踪迹。

第二天,卞玉英被一名清洁工发现,这个美丽清纯的女孩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冷的尸体,被装在一个纸盒子里面,根据现场描述:她的两个乳头被割去,下体有被灼伤的痕迹。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有一对夫妻,育有一儿子,当时七岁,家境比较清贫。因为丈夫怀疑妻子有外遇,经常对妻子施以暴力,妻子承受不了,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承办人主持下,召集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进行了调解,由于妻子坚持离婚,调解不成。

回家后,丈夫想到妻子要与自己离婚,是为了与他人去结婚,从此家没有了未来,生活看不到希望,就想到了自杀,但转念一想,自己死了,儿子怎么办,跟妻子去嫁人,儿子成了“拖油瓶”,会吃苦的,丈夫于心不忍,想到要保护儿子,于是,丈夫萌生了带子一起死的念头。

有一天,妻子外出了,丈夫和儿子在家,丈夫首先把儿子闷死,然后自己上吊,可没吊死,丈夫又去放煤气,也没毒死,丈夫就找来刀想割腕自杀,可狠不下心,就放弃了。然后,丈夫看着已被自己闷死的儿子,痛心疾首,后悔不已,为了赎罪,丈夫选择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结果,丈夫犯故意杀人罪判了死缓。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丈夫很不自信,甚至心里扭曲,当遇到婚姻危机时,不懂得如何与妻子沟通解决,而是表现出极端的暴力倾向,以至于产生用杀儿子来保护儿子的变态心里。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以前听说在石家庄,一家煎饼店发生过,把两个女大学生杀死煮熟的恶性案件。当时上下班还能经过那个路口,最开始听别人说的时候一直以为是谣传,到网上偶然间看到了那个案件才知道原来竟然是真的。

案件发生在2008年,在石家庄清源街和范西路交叉口有一煎饼店。该店老板谷宝成和老板娘还有一名伙计女性不到30岁。

这三个人在2008年2月到3月半个月时间内,先后绑架了两名女大学生。

绑架第1名大学生的时候,他们向其家人敲诈人民币30万元。但是却并没有得逞,几个人便一起把受害人杀害。

第1次绑架没有得到赎金,没过多久这三个人又以请家教为名,在河北师大的门口,骗取了一名学生的信任,把女生骗到了他们的出租屋内绑架。

之后向受害人的家人敲诈人民币2万元,结果又未得逞。因为没有要到赎金,这名受害人又被他们给杀害。4月27日,几名罪犯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得以侦破。

进行案件审理的时候,谷宝成说之所以选择第1名受害人是因为那个女生总是跟他们吹牛,说她自己家里开建筑公司很有钱。结果绑架以后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至于店里的那名伙计是一名年轻的女孩,才二十几岁。在店里的工资每个月才400元钱,为什么居然能够帮着老板一起杀人。这一点还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审讯的时候那个女孩儿说当时自己像着了魔控制不了自己,也没有害怕,就是怕会被谷宝成杀掉。

09年1月谷宝成被执行了死刑。

“无毒不丈夫,最毒妇人心”你遇见过最毒的男人和最狠的女人吗?

最毒的男人没见过但听说过而且是邻居。据说是男人在前妻怀孕期间出轨,在孩子刚生下来就闹着要和前妻离婚,使用各种手段逼前妻离婚,还暴打前妻,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不要和前妻一起生的小孩。最毒的女人是一个远房的本家儿子的老婆,自己从不干活,天天打扮的花枝招展,还不会生孩子,拿着男人的钱去养别的男人。后来还闹着和这个本家亲戚的儿子离婚,最后没办法只好离婚了。据说这个女人离婚后跟了一个有两个孩子并且被抓去坐牢的男人在一起。很想不通,老实好男人不要,这种有案底还有两孩子的就愿意给人家在外做后妈等他。对这样的女人实在不解。

我见过最毒的男人跟女人是一对父子俩,男人借债过日子,负债累累,不思进取。朋友开始就是可怜他帮助他家,借钱给他度过难关,,等要钱时父女俩恩将仇报,翻脸无情竟然到处诽谤曾帮过他家的所有朋友,,见过最无耻,无赖之徒,

华和梅起初是一对非常恩爱的夫妻,可自从华承包村里的酒厂以后,夫妻间就开始有了矛盾。

开始,华是为了经营好酒厂,拼命工作,很少回家,酒厂旁边有一家商店,看店的是芳,芳未婚,由于酒厂和商店较近,华经常去商店买东西,时间久了,两人互生好感,华开始对梅冷落,整月不回家,梅也预感到华对她的冷落肯定是外面有了人,为了这个家和孩子,梅对华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说,可是,她的劝说不但没有让华回心转意,悬崖勒马,反而让华对她讨厌,终于有一天华提出离婚,梅却不答应。而此时,芳已怀上了华的孩子。

在芳不断的催促下,一个邪恶的念头出现在华的脑海。

那天,华早早的回了家,而且带回去好多菜,这让一惯受冷落的梅有些惊讶,难道他回心转意了吗?一家三口吃过最近一年内最祥和的一顿晚饭,梅哪里知道,这是她人生中最后的一顿饭,午夜时分,华趁梅熟睡之际,绑上其手脚,然后将一瓶农药灌进了梅的嘴里。

命案发生后,梅的娘家人和镇派出所都来调查案件的真相,可华一口咬定是自已想跟她商量离婚的事,她不愿离,自己想不开才喝的农药。弄得都没证据,只能罢休。

办完梅的丧事不久,华娶了芳。

为了第三者亲手杀死自已的糟糠之妻,不知道这种男人算不算最毒。

如何看待鲍毓明回应「被举报性侵养女」一事:「此事说来话长,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关系相处」?

我觉得他有可能说的是真的,他可能从一开始就对这个女孩动机不纯,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哪个亲生母亲会将14岁的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男人领养?别说是领养了,恐怕都不允许让女儿单独与一个陌生男人待在一个房间里,难道这个母亲这点认知都没有吗?所以,真正的送养目的,可能并不是她母亲说的那样,是因为封建迷信,将孩子送养能消除灾祸。

其次,鲍毓明领养这个女孩小可是在2015年9月,第一次性侵小可是2015年12月31日,那时小可已经年满14岁,对于一个曾获得过全国十佳律师来说,他当然知道我国《刑法》规定,与14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要看女孩是否自愿,如果女孩年满14周岁且自愿,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未满14周岁,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则涉嫌强奸罪。一切恐怕不只是巧合那么简单吧?

当然,以上只是我的猜测,不管怎样,都应该让这个禽兽受到惩罚。

这个新闻我看过,记得当时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很愤怒,也很心痛,心疼这个女孩子所遭受的苦难。

首先这件事情,女孩的妈妈有责任,我也有女儿,我想如果是我,我是绝对不会让我的女儿跟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父亲独处的,而且还是长期独处,这个母亲在干什么,为什么自己回老家呆着,这也是这个女孩的悲剧之一。

鲍毓明就是一个禽兽,现实版披着羊皮的狼。以欺骗单身母亲要和她结婚为由,侵犯未成年少女。在性侵后试图给养女洗脑,告诉她这是正常的父女相处方式,还强迫养女看成人片,看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的片子。并囚禁这个女孩,强迫她使用各种情趣用品。一个14岁的瘦弱少女,怎么能反抗一个体重200多斤,身高一米九几的成年男子,几次试图自杀都没成功。女孩好不容易逃脱牢笼,报警成功,结果他买通警察,让一个满心以为看到希望的女孩再次绝望。

这个鲍毓明是多么禽兽才能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话,为了满足自己兽欲,毁了一个少女的青春,甚至是一生。我不知道他所受的高等教育都哪里去了,怎么培养出如此一个不能称之为人的禽兽。女孩可是一开始就把他当父亲,他怎么忍心把一个视他为父亲,为长辈的孩子伤害到如此地步。即使现在事情暴露,还在一味地辩解,伤害这个女孩,连句道歉也没有,更没有悔过之心,还在用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遮掩自己的罪行。

希望法律给这个女孩一个公道,给罪犯鲍毓明一个惩罚,别让这样的人继续再祸害社会,别让这个女孩对社会失望,甚至绝望。公道自在人心,不管他怎么狡辩,他会得到相应地惩罚的。

这种新闻,我首先就是抵触,真心不想了解其中内情。因为不想看不想想,感觉恶心和悲伤,在这个时代,还会发生这种让人无法相信的恶习!

这件事,很奇怪的就是,这个女孩子的母亲,她这是直接 把闺女送到了火坑里去了。

我当过老师,知道现在大部分女孩子的父母,警惕性都是非常高的,尤其是保护女儿不受伤害这方面,思考得可比当老师的多得多。

这个女孩子的妈妈,脑子是不是进了水,为什么会主动把女儿送到一个单身男人旁边!其意何为!

我记得我们在学校的安全教育上,就多次讲这方面:

不要单独跟一个成年男人在一起。不管他是爷爷还是伯伯啥的。

遇到男人摸 你的私处要大声叫喊,并寻求大人帮助。不要怕。

等等。

我感觉,全班同学听得都超级认真。

可这个女孩子,怎么就一点防备心也没有呢!不要怪她,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怜至极!

另外,这个妈妈是不是神经病啊,她主动把一个女儿送到了一个单身的男人身边!

我想是不是为了钱!要不是为了钱!想不出其它理由!
这个男人,当然更是可恨的源头,罪恶的根源!
真心希望给这件事一个彻底的说明!

鲍毓明作为资深的法律人士,他说和女孩在恋爱,目前是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首先,只要鲍毓明有收养行为,无论是否办理手续,在法律和道德上都说不过去。所以,他 必须要把这个事情说成情感纠纷。

这也是为什么4月9日,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从没有和女孩以养父女的方式相处过”的原因。

一旦是情感纠纷,那么哪怕是鲍毓明给过女孩妈妈钱,也能说是“正常的准女婿给丈母娘贴补家用”,而不是收养行为。

然后,继续撇清收养关系,开始往“恋爱关系”方面洗白。4月10日,鲍表示自己对受害女孩百般宠爱。强调自己给女孩提供了很多金钱享受。反正网上也没人能找到证据,但只要说女孩收了钱,就会有人开始质疑她,引导舆论导向。

网上也出现奇怪的热搜。4月11日17点开始,一个叫“影视剧里的爹系男友”的话题莫名其妙上了热搜榜。这个热搜一定是有钱推动的,而推动它的不是影视公司和艺人。这个热搜的核心是想告诉大家,有一个爹系男友是幸福的,这种关系是正常的,并不值得大惊小怪。那么,谁会出钱买这个热搜呢?大家想一想。除了鲍毓明我想不到任何人。说白了,就是在洗地。

这也是他唯一的出路——不承认和女孩是收养关系,而是“14岁以上”的自由恋爱。这和之前他所说的“我们从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过”,“对她疼爱有加要星星不给月亮”,刚好契合上。

11日晚上,鲍毓明姐姐称两人不是养父女关系,而且还一起回家见过鲍的父母。好似正常情侣见家长的样子,目的就是继续把事情模糊成情感纠葛。

至此,一个洗白自己的闭环已经形成——鲍毓明和女孩是在14岁后自由恋爱,因为“没有满足女孩的过分要求”(鲍语),女孩翻脸诬告鲍强奸,事实上双方只是情感纠纷,因此鲍痛心地指责对方“忘恩负义”。

至于两人的年龄差距,“爹系男友”嘛,很正常,很幸福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可恨医生私处整形失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可恨医生私处整形失败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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